江西赣州人民医院南北院区招标
项目名字:南北院区监控门禁维保及配件项目
采购方法:招标
预算金额:
1964800.00元
最高限价:无
采购需要:
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字数目单位采购预算(人民币)技术需要或服务需要
赣市购2025F001407821南北院区监控门禁维保及配件采购项目1批1000000.00元详见公告附件
赣市购2025F001407822南北院区监控门禁维保及配件采购项目1批964800.00元详见公告附件
合同履行期限:中标人应在中标公告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,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采购人提供2年的维保等服务,服务期到期或合同价款满,则合同终止。
本项目不同意联合体投标。
2、申请人的资格需要
投标人应第一符合《中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,同时符合依据该项目特征设定的特定条件。
1.基本资格条件(1)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(2)具备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财务会计规范;
(3)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;
(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好记录;
(5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重大违法记录。(6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2.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,不能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测试等服务的,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。
3.通过“信用中国”或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查看有关主体信用记录,被列入失信被实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、政府采购紧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(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),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。
4.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需要:本项目专店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。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,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、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,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,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除外;
监狱企业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、微型企业(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、戒毒管理局(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)出具的是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)。
5.本项目的特定资格需要:无。
3、获得招标文件:
时间:2025年07月21日00:00至2025年07月26日00:00(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能少于5个工作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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